太惨!加国33女子没麻醉手术!痛到死去活来,比生4个孩子还疼

CBC报道:大多伦多一名33岁女子表示,近日到院接受一个输尿管支架时没有打麻醉药,甚至连止痛药都没,结果痛死去活来,称比生4个小孩时还要痛。

33 岁的特里-安·佩拉斯 (Terri-Ann Perras) 表示,手术前她没有接受镇静剂或止痛药,手术中她接受了输尿管支架来帮助治疗肾结石。输尿管支架是一根细管,用于帮助尿液从肾脏输送到膀胱。

365f6

这位育有四名孩子的妈妈说,她所经历的痛苦是她以前从未感受过的。

佩拉斯告诉CBC新闻说:“毫不夸张地说,我将其描述为我经历过的最粗野的事情。” “我已经分娩并生下过四个孩子……我知道痛是什么感觉,但这是我一生中从未想象过的事情。”

vi5va

在手术前几天,佩拉斯因肾结石疼痛入院。 在与泌尿科医生交谈后,决定在她等待手术取出结石期间,安装一个肾支架以帮助控制疼痛。

结果,这个临时控制疼痛的手术最后却带来了比生孩子还痛的10级+痛楚。佩拉斯说,当时的医生告诉她将接受麻醉或止痛药物,但这些全都没有发生。

她说,另一位医生进行了手术,这位医生告诉她该过程通常不涉及麻醉剂。佩拉斯说,她在手术前不久收到了同意书,但她没有阅读就签署了。

佩拉斯说,由于手术的细节并未提前完全传达给她。因此,她说,尽管签署了医院同意书,但她拒绝对治疗给予知情同意。

“这可能是我犯过的最大的错误,”她说。“我甚至无法告诉你那张表格写了什么……那一刻我真的感到无能为力,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”现在,佩拉斯希望医院对所发生的事情承担责任。

vtdgt

Brampton Civic Hospital医院以患者隐私为由拒绝对佩拉斯的案件发表评论,但保证他们提供“及时、全面的患者关系流程,以解决问题并提供支持”。

病人安全专家罗布·罗布森 (Rob Robson) 医生表示,获得患者正确的同意是医疗机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并且是一个比简单签署表格更为复杂的过程。

“同意并不是在一张纸上签名的问题,”他说。“医生和其他医疗保健人员必须获得患者的同意,并且必须告知患者。他们必须了解风险是什么以及手术需要什么。”

罗布森说,在某些紧急情况下,病人不签字也可以接受默示同意,例如当患者失去知觉时。但在非紧急情况下,即使患者处于极度痛苦中,医疗保健专业人员也应该花时间获取病人同意的信息。

佩拉斯说,她的手术并不是紧急情况。罗布森认为,由于医疗保健系统目前面临的压力,适当的同意沟通讨论经常被忽视或缩短。

他说:“例如,我们现在期望ICU重症监护病房的一名护士照顾的病人数量是以前的两到三到四倍,这简直就是一场灾难。根本无法保证提供安全护理。”

佩拉斯说,她知道她所经历的事情可能源于医疗保健系统的资源限制。“我们在新闻中看到和听到,”她说。“我们知道护士短缺,我们知道我们的医疗保健系统已经崩溃。”

但她希望人们知道这些系统故障如何影响患者个人,并希望事情能够改变,这样就没有其他人需要遭受她所感受到的痛苦。最后,佩拉斯说道:“加拿大整医疗个系统都需要改变。”

 

绝望!不顾家人反对,加拿大法院竟下令医院24小时内停止救治!

CTV报道:加拿大BC省最高法院的一名法官不顾两个女儿的意愿,允许温哥华市中心一家医院的医务人员,停止维持一名65岁男子的生命体征。

tmg1d

法官Christopher Hinkson发现,这个微妙的案件取决于让老人Leo Edward Bikus活着是否符合他的“最佳利益”——这个问题使病人的成年子女,与St. Paul’s医院的医生产生了分歧。

Hinkson在8月3日的裁决中写道:“在这种情况下,医生认为最好的做法是停止治疗,而家人则希望继续治疗。”

法庭获悉,5月18日,Bikus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心脏病发作,在起床时昏倒,在医护人员对他进行心脏复苏之前,他已经没有脉搏46分钟了。

Bikus的两条心脏血管被血栓堵塞。他的心肌也非常虚弱,无法将氧气输送到全身各处。”

根据决定,他接受了血管成形术,并在同一天住进了医院的心脏重症监护病房,“此后一直没有反应”。

医生在评估中“意见一致”

在接下来的几天里,医生对Bikus进行了各种神经学评估,令他的家人沮丧的是,他们没有发现任何他有可能康复的迹象。

根据一名专攻危重病人的医生的记录,测试显示“没有明显的脑电活动”,即使最好的是结果也是“严重的神经损伤”。

Bikus的瞳孔对光有反应,但他对疼痛的刺激没有反应,也没有咳嗽、呕吐或角膜反射。

Hinkson写道,“治疗Bikus的医生一致认为,终止维持生命的治疗对他最有利,因为这种治疗只会延长他的生命,而且是徒劳的,会导致他进入持续的植物人状态,没有意识。”

根据该决定,医生还警告说,让病人活着“可能会导致进一步的伤害,包括褥疮、感染和其他并发症”。

肢体活动给家人带来希望

尽管有这样的评估,但病人的女儿Evangeline De Châtillon和Elise Bikus仍然抱有希望,尤其是在目睹父亲的四肢和脚活动之后,她们向法院申请了禁令,阻止医院终止他的生命维持系统。

姐妹俩在法庭上展示了一段视频,她们称视频显示了一种“皮层反应”,表明他正在恢复意识。然而,医生不同意,认为这些动作是无意识的反射。

在没有专家医学意见支持的情况下,法院拒绝接受家属对视频的解释,而家属也无法获得专家医学意见的支持。

为了让女儿们有时间听取意见,三次听证会被延期。Hinkson第四次拒绝延期。

谁能决定终止生命维持系统?

由于Bikus的病情使他既不能同意也不能拒绝他正在进行的治疗,法院必须考虑谁最适合代表他这样做。

根据BC省的《医疗保健(同意)和护理设施(管理)法案》,如果病人有配偶,义务首先落在他们的身上——但在Bikus结婚期间,法院听说他已经和他的伴侣疏远了20多年。这就把决策的责任留给了他的两个女儿。

根据法律规定,替代决策者必须以病人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,St. Paul’s医院认为,尽管这对姐妹的出发点是好的,但她们不能让病人处于最好的状态。

医院要求法院利用父母权否决他们的意愿。父母权允许法官为了病人的利益,不顾家庭成员或法定监护人的反对,下令进行治疗。

Hinkson指出,在BC省一起案中,一名严重残疾的6岁男孩的父母拒绝同意为他做挽救生命的手术。法官允许医生进行这种治疗。

Hinkson说:“在这种情况下,Bikus的病情正在恶化,而摆在我面前的无可辩驳的医学证据表明,情况会继续恶化。”“不管原告的观点如何,我发现他们反对撤销对Bikus的治疗并不符合他的最佳利益。”

法官拒绝批准女儿们的禁令,而是发布了一项命令,允许St. Paul’s医院的工作人员“在24小时内停止任何维持生命的治疗或医疗保健服务。”

来源:超级生活综合

免责声明:转载此文章的目的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以服务于社会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我们已在文章结尾注明出处,如有标注错误或其他问题请发邮件itop366.com@gmail.com,谢谢!

adplus-dvertis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