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温哥华港湾综合报道:因加拿大航空(Air Canada)预先取消航班而受到影响的旅客,可能会加入一项新的集体诉讼。律师事务所 LPC Avocat Inc. 已代表一名受罢工相关航班取消影响的加拿大旅客,向魁北克高等法院申请集体诉讼许可。
这项拟议的集体诉讼指控,加航“误导客户,向他们提供不准确的信息,以说服他们接受退款(以未来旅行积分的形式发放),而不是告知他们在《航空旅客保护条例》(APPR)及其他旅客权益法律下的法定权利与义务。”

原告案例
根据诉状,申请人以 440.95 加元购买了一张从蒙特利尔飞往格林纳达(Grenada,加勒比地区的国家)的机票,原定于 8 月 17 日早上 6 点起飞,当天下午 2 点 40 分抵达。
8 月 13 日星期三,加航发出了 72 小时的停工通知,告知顾客将于周四和周五开始取消 Air Canada 和 Air Canada Rouge 航班,并在周六全面停飞,以应对空乘人员的罢工。
原告于 8 月 16 日(周六)上午 8 点 32 分通过电子邮件收到了航班取消的通知。

加航的邮件写道(由律师事务所获得):
“我们正在为您搜索 120 多家航空公司的改签选项,时间为原航班取消后的三天内。这可能需要一些时间。如果您不想等待并希望自行寻找选项,或者希望取消预订以获得退款,请点击下方按钮。”
LPC Avocat Inc. 认为该邮件“包含虚假和误导性信息”。
诉状写道:“[邮件内容]误导了集体成员,因为其暗示加航可以将乘客改签到取消航班后三天内的任何航班,这是违法的。”
律师事务所指出,邮件也未提及:若延误或取消是航空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,加航有法定义务为旅客免费改签到下一班可用航班,无论由哪家航空公司运营,只要航线合理,且必须在原定航班起飞时间的 48 小时内起飞(可以从原出发机场或合理距离内的其他机场出发)。这是 APPR 的明确规定。

LPC Avocat Inc. 补充说,加航也未告知顾客:如果无法在原定出发时间后的 48 小时内改签到下一班可用航班,航空公司必须为旅客退还未使用部分的机票,或提供免费替代旅行安排(包括改签到其他航空公司航班),由旅客自行选择。
在未收到加航进一步通知的几个小时后,原告于 8 月 16 日上午 10 点 27 分自行订购了美国航空的机票。
不久之后,她收到加航邮件称已为她改签到加勒比航空的航班,起飞时间为 8 月 20 日晚上 8 点,经多次中转,于 8 月 21 日上午 8 点 10 分抵达格林纳达。
基于此案,诉状认为,加航违反了 APPR 的相关规定:原告被改签到取消航班后86 小时的航班,而不是法规规定的48 小时以内。
此外,诉状强调,加航“未能履行《APPR》第 18(1.1)(a) 条的法定义务,即为申请人预订‘由任何航空公司运营的下一班可用航班’。事实上,8 月 17 日、18 日和 19 日都有其他航空公司的可用航班。”

谁属于这项拟议的集体诉讼?
拟议的集体成员包括:自 2025 年 8 月 14 日以来,因加航罢工导致航班取消而受到影响、且未按法律要求获得“下一班可用航班”或“替代旅行安排”的所有旅客(全球范围内)。
律师事务所称,集体诉讼将寻求赔偿——包括因旅客不得不自行改签所产生的费用,以及数额待定的补偿性损害赔偿。
如需更多信息及注册最新进展,可查看该集体诉讼的 FAQ 页面:https://lpclex.com/aircanada-strike
来源:温哥华港湾综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