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温房网综合TVA Nouvelles报道,蒙特利尔一名男子Bruce Wilson在自家屋顶装摄像头,对准邻居院子连续拍摄两年,累计录下7000多个小时的视频。
近日,这起持续两年的“盯梢”案宣判,最终以赔偿近$1万元收场。事情发生在蒙特利尔东部。被监控的是华人业主曾振迪(音译,Zhen Di Zeng)及其越南亲属My Cong Phui。

2022年至2024年间,两人日常出入、院内活动、访客往来,都被邻居Wilson通过摄像设备持续记录。
直到某天偶然发现摄像头的拍摄方向异常,他们才意识到自己长期处在他人的监控之下。
Wilson在法庭上承认了偷窥行为。
他不仅在屋顶安装摄像头,还用手机拍照补充记录。
两年时间里,他累计保存了7000多个小时的视频资料,并每天花费一至三小时整理画面内容,将邻居的出入时间、停留情况和活动细节逐条记录,最后攒出一份180条的观察日志。

然而,这场监控跟防贼没关系,纯粹是因为一场租房纠纷。
此前,曾振迪以“家人要自住”为由收回出租房屋,原租客因此搬走。
但前租客怀疑房东只是随口找理由撵人,打算向魁北克住房行政法庭(TAL)提起申诉。
为了搜集证据,他们说服了邻居Wilson,请他把摄像头对准那套房子的院子,监控画面大家共享,方便随时查看屋里屋外的动静。

Wilson不仅分文未取,同意在屋顶安装摄像头,还开放了自己家监控系统的访问权限,供前租客随时查看影像资料。
这些资料,原本是准备用于向TAL举证。
结果开庭当天,前租客突然撤回申诉。折腾了两年攒下的影像,到头来一张也没用上。
镜头对准邻居的代价
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。随后,曾振迪和Phui向小额索赔法庭提起诉讼,指控Wilson严重侵犯隐私权。
主审法官Emmanuelle Saucier在判决中表示:《魁北克民法典》并不禁止居民在具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安装摄像头,例如用于自身安全防护。
但摄像头的使用必须合理适度,不能侵犯他人私人生活空间。
Wilson将镜头长期对准邻居住宅,系统性地记录邻居的日常活动,这已超出安保范畴,构成严重非法侵害。
法官还特别提到一个细节:Wilson在法庭上承认,他与那几个前租客算不上多熟。
既然只是普通关系,为什么会花费两年时间、每天一两个小时整理邻居的生活轨迹?
判决书写道:关系一般,他却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帮忙,虽然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双方存在金钱往来,但这动机缺乏合理解释。
这种定向监控,已经构成对隐私权的严重侵犯。

不仅如此,他的长期记录已经干扰了当事人对房产的正常使用和安宁生活,本身就是一种持续的精神压力。
最终,法院作出判决:Wilson需向曾振迪支付$3500元,向实际居住在屋内的Phui支付$6000元,总计$9500元。
赔偿金额不同,是因为Phui与租赁纠纷无关,却作为实际居住者被偷拍两年,隐私受侵害程度更重。
除了赔钱,Wilson还被命令销毁所有涉及邻居的录像和照片资料,不得保留任何备份。
以前总有人问:“房子租出去后,房东还能不能掌握租客动向?有没有既能“盯着”,又不违法的办法?”
这起案件给出了一个参考答案。维权可以走法律程序,但不能靠私下监控。摄像头装在自己家没问题,可一旦镜头越过界线,对准别人的生活空间,再多的“理由”都没用。
来源:温房网综合TVA Nouvell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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