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直覺得,用錢的想法,其實很早就成形了。我很清楚,什麼是生活中真正重要、必須先被安頓好的事。
在我 27 歲那一年,有一個機緣,我用「標會」的方式,一次付清,買下了兩個身後的位置,一個是留給自己,一個是留給祖先。那不是衝動,也不是因為不吉利,而是因為我很清楚,這是我人生裡一定會用到、而且不能拖的事。

從那之後,我慢慢形成了自己對「用錢順序」的看法。當最基本、最根本的需求被安頓好,那一刻我心裡非常踏實,因為我知道,後面靠自己努力賺來錢,就可以用來改善生活,也可以對自己好一點。
我一直相信,對自己好很重要。因為只有你自己站得穩,才有能力去照顧家人、幫助別人,甚至在別人需要的時候,替他們撐起一把傘,而不是成為任何人的負擔。
所以我選擇,把錢用在對的順序上。讓人不慌,心有餘力,也有能力,把這份安心與經驗,慢慢延續給身邊的人。
預先規劃,對我來說,從來不是關於死亡,而是讓活著的每一天,多一份安心與底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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